1、独家代理权:
取得代理权后,代理商拥有其代理区域内垄断经营权,并且总部协助在其代理区域内发展下一级经销商,同时拥有其代理区域内的监督管理权。
2、发展受益权:
代理商有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经销商和下级代理商,收取相关费用。
3、广告支持权:
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为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确保代理商坐享其成。
4、产品差价权:
享受总部的特别优惠的超低折扣,对会员店和二级代理供货,获取巨大的供货差价利润。
5、销售奖励权:
代理区域内所有分店、直营店、经销商及下级代理商的购货计入总代理的累积进货,享受进货奖励。
6、分享资源权:
分享公司的经营理念、职工培训、文案策划、广告投放、业务谈判、人力资源、品牌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用品、物流管理、风险预警等。代理商可复制总部成功模式,在代理区域内发展自己的经营网络。
7、货品“零”库存权:
代理商享有货物周转最低库存权,总部将及时、快速、准确地把货品直接发往代理区域指定的经销店,而无需占用太多周转资金和库存大量货品。
8、自营权:
代理商可在代理区域内开设多家直营店、无需交纳任何费用,即可进行零售业务,获取零售超级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