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丽婴房总部授权加盟(店)者自行投资,按丽婴房总部规范要求经营,自负盈亏。
二.加盟对象:
(1)加盟店:a.街道上之独立店面。b.商场店中店。
(2)加盟柜:商场内开放空间之专柜。
三.具备条件:
1.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各人需持有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经营资质相关证照,或有相应合法之经营权。
2.拥有开店必须的资金(视开店营业面积而定)
加盟店:
(1)80㎡约40万元
(2)100㎡-150㎡约50-70万元
加盟柜:
(1)25㎡约20万元
(2)40㎡约25万元
(3)60㎡约30万元
3.加盟主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或受刑事处罚,年满25岁以上。
4.具备与丽婴房共同理念,能配合丽婴房总部规范来经营加盟事业。
四.加盟店柜面积要求:
(1)加盟店80㎡-150㎡平方米。
(2)加盟柜25㎡-60㎡平方米。
(营业地点需经总部评估核准)
五.加盟金:
(1)加盟店:一次性交付***2万元加盟金,合约期満不退还。同一加盟商开设第二家以上之加盟店,
加盟金***1万元。
(2)加盟柜:一次性交付***1.5万元加盟金,合约期満不退还。同一加盟商开设第二家以上之加盟柜,
加盟金***7500元。
六.保证金:
(1)加盟店1.5万元(每店)
(2)加盟柜1万元(每柜)
(用来于对加盟商货款之担保与违规行为之罚扣,加盟合约自然终止时无息退还)
七.合同年限:
加盟店及加盟柜皆一年。
八.经营范围:
加盟店柜内只可经营丽婴房总部授权服装及用品品牌及丽婴房公司供应的商品,一经发现,将扣罚保证金。
经发函后未见改善,公司有权取消加盟资格。
九.总部支持内容:
1、开店前选点评估。
2、开店前加盟业主到上海进行培训。
3、每月行销活动:道具、美化陈列、POP等按成本价提供给加盟商,公司协助进行相应美化陈列辅导。
4、物流费用:由丽婴房公司负担。(由公司至加盟店所在地单程发货费用)。
5、卖场设计规划。
6、开店后专人指导:管理模式、管理技巧、经营模式、经营技巧。
7、信息化管理(POS系统支持)。
8、提供经营手册。
十.加盟店自负部份:
1.天地装潢、活动道具。
2.涉及工商,税务,债权,债务,及各项税金和费用。
3.店需自备电脑一台,扫瞄枪一把及电话一部。
4.人事费用。
5.租金费用。
6.商品。
7.水电费、邮电、各项维护费。
8.制服、包装材料、单店广告费用。
十一.进货价格/退货比例:
依订货合约执行。
十二.零售价:
按总部通告之零售价确定统一售价。
十三.促销配合:
加盟店应如期配合总部之促销活动。
十四.营业时间:
每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十五.违约条款:
1.未经总部同意,贩卖非总部供应之商品,或兼营其它业务。
2.将总部之经营制度与信息及相关的商标、图形或营业象征,转让、告知第三者使用。
3.营业时损害丽婴房整体形象。
4.仿造生产丽婴房品牌产品或丽婴房其它任何产品。
十六.违约处理:
视以上情节轻重,定以罚扣保证金或解除合约,或加盟店承担相应之事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七.其它:
以上说明仅供参考,详细条件规范以合同内容或其附件为准。